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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桧传


秦桧本来是一个爱国青年,去了一趟国外就被策反,他是世人皆知的一个大奸臣,更可怕的是他还是一名间谍,能力超强,官职越高,祸害越大,一个间谍当权的社会,爱国人士被错误的冤杀或者失踪,大量的社会财富奉送给敌对国家。南宋政府,至少在秦桧当权期间,就不能算一个主权国家,实际上是金国的一个附庸国

进士出身。北宋末为御史中丞。曾主抗金和反对立张邦昌为帝,被俘至北方。后成为金太宗之弟完颜昌之亲信。建炎四年(公元1130年),昌纵其南归。南归后,声称杀金人监者夺船逃回。朝官多疑之,但宰相范宗尹等力排众疑,遂为参知政事。继任右相,兼知枢密院事。次年,罢相。八年,复为相。桧性残忍阴险。为相十九年,杀岳飞,贬忠良,极力破坏抗战,主持和议,向金纳贡称臣。十二年,为太师,封魏国公。晚年屡兴大狱,冤案不可胜数。实为中国第一大奸臣,一直为国人所唾骂。


字会之。江宁(今江苏南京市)人。政和五年(公元1115年),应举为进士,补密州(今山东诸城县)教授。继任太学学正。

靖康元年(公元1126年)正月,金兵南下攻汴京(今河南开封市),遣使求割三镇:太原、中山(今河北定县)、河间。桧上书言兵机四事:一、金人贪得无厌,只许割燕山(治所在今北京市)一路:二、金人狡诈,防御不可缓;三、集百官详议,择其当者载于盟书之中;四、将金使安置于外,不许入朝上殿。不报。旋康王赵构(高宗)与中书侍郎张邦昌将使金,邦昌请桧同行。桧言:"是行专为割地,与臣初议矛盾,失臣本心。"辞之再三,许之。


旋形势危急,钦宗决心割三镇以求和,遂命桧与兵部员外郎程瑀为割地使,奉肃王赵枢(徽宗第五子)前往。金兵退,桧、瑀至燕而还。御史中丞李回等共荐桧,遂拜殿中侍御史。继迁左司谏。

        十一月,金必欲得三镇,并扬言,不然则进取汴京,中外大骇。钦宗集百官议于延和殿,凡百余人。赞成割者七十人,不赞成者有桧等三十六人。未几,为御史中丞。

闰十一月,汴京失守,金俘二帝(徽宗、钦宗),北宋亡。次年二月,留守王时雍等召百官军民议立张邦昌为帝,众皆失色不敢答。桧坚决主张维护赵氏天下反对立张邦昌,曰:"张邦昌在上皇(徽宗)时,附会权幸,共为蠧国之政。""天下方疾之如仇仇,若付以土地,使主人民,四方豪杰必共起而诛之"。金人闻之,遂取桧等人及家属而去。


三月,金立张邦昌为楚帝。邦昌致书金,请还桧等,不许。桧遂随二帝北徙,先至燕山,后至韩州(今辽宁昌图县)。桧至韩州后,以厚礼贿赂金左副元帅完颜宗翰(即粘罕)。后,太宗完颜晟(即吴乞买)将桧赐其弟完颜昌(即挞懒)。桧善于逢迎,遂为昌亲信。


建炎四年(公元1130年),昌率兵南下,桧与妻王氏及家人、亲信同行。至淮阴(属今江苏省),为参谋军事。继为随军转运使。及楚城(山阳。今淮安县)破,桧等乘小船,至涟水(属今江苏省),被宋水寨统领丁禩巡逻者所得,将缚而杀之。桧急呼曰:"我御史中丞秦桧也。"寨兵皆乡民,不晓其说,以为奸细,凌辱之。桧曰:"此中有士人,当知我姓名。"时,有酒监王安道者,众呼其视之。安道假装识桧,长揖之曰:"中丞良苦!"众信之,乃不杀。次日,桧谒禩干军中,其下诸将皆招与之饮。桧遂泛海往临安(今浙江杭州市)。至临安,桧自言杀监者,夺舟来归。朝士多疑者,有的提出,桧与开封尹何栗等同被拘,为何独桧南还?有的提出,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,过黄河,越淮河,岂无非难者,何能杀监而南行?有的提出,即使金人纵之,为何不质其妻属,让其携妻、家人、亲信归?唯与桧相善之宰相范宗尹、同知枢密院李回,力荐其忠,以破群疑。

十一月,为礼部尚书。自此,桧根据金人旨意,力主和议,提出:"如欲天下无事,南自南,北自北。"又奏呈由其草拟给完颜昌之求和书。高宗喜曰:"桧朴忠过人,朕得之,喜而不寐。"在此之前,高宗虽曾数遣使至金,然和议未成时谈时战,而专与金人议和,则自此始。


绍兴元年(公元1131年)二月,为参知政事。七月,范宗尹建议讨论崇宁(公元1102年)以来滥赏之问题。桧始力赞其议,后见高宗意坚,反以此挤之。宗尹求去,遂罢。宗尹既罢,桧欲求相位,乃扬言曰:"我有二策,可以耸动天下。"或问:"何以不言?"桧曰:"今无相,不可行也。"有人以此语上奏。八月,桧遂拜右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。


九月,吕颐浩为左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。桧谋夺其权,乃使其党上言:"周宣王内修外攘,故能中兴,今二相宜分任内外。"高宗曰,"颐浩专治军旅,桧专理庶务。"颐浩遂建都督府于镇江。


二年(公元1132年)五月,桧奏请置修政局,自为提举,与参知政事翟汝文同领之。六月,桧面劾汝文擅治堂吏。汝文求去,遂罢。

七月,颐浩自镇江还,谋逐桧,并引中大夫朱胜非为助,以其为醴泉观察使兼侍读;又以黄龟年为殿中侍御史。八月,龟年劾桧专主和议,阻国家恢复远图,且结党专权。颐浩等复言桧之短。高宗遂召兵部侍郎綦崇礼问之。崇礼示以会所献二策:"河北人还金,中原人还刘豫(金所立之皇帝),如斯而已。"高宗曰:"桧言'南人归南,北人归北',朕北人,将安归?又桧言'臣为相数日,可以耸动天下',今无闻。"桧遂罢为观文殿学士、提举江州太平观。并谕朝廷终不复用,人们始知桧之奸。

三年(公元1133年)十一月,端明殿学士、同签书枢密院事韩肖胄使金还,言金人求尽还北俘。此事与桧前所议相吻合。识者益知桧与金之共谋。

五年(公元1135年)正月,金太宗死,完颜昌益主和议。二月,桧复资政殿学士。六月,为观文殿学士、知温州。次年七月,改知绍兴府。八月,为醴泉观使,兼侍读、行宫留守。次年十二月,宰相张浚以桧在靖康中力主立赵氏不畏死,可与共天下事;他人亦荐之。七年(公元1137年)正月,高宗得知徽宗及宁德皇后已死,号恸发丧;即日以桧为枢密使。八月,浚求去位,高宗问可代者,浚不语。高宗曰:"秦桧如何?"浚曰:"近与共事,始知其暗。"高宗决定复用赵鼎为相。而桧自以为浚必荐己。


初,浚、鼎相处甚好。二人曾共论人才,浚言桧"善"而鼎曰"此人得志,吾人无所措足矣。"浚不为然,遂引桧。及与共事,方知其奸,从此不再推荐。及桧知浚未荐己,惊愕而出,并因此憾浚,曾谓鼎曰:"上欲召公,而张相(即张浚)迟留。"以激怒鼎排浚。桧对鼎还唯命是从。由是素恶桧之鼎,反而深信桧。后,鼎、浚二人相遇于闽,言及于此,始知皆为桧所卖。

八年(公元1138年)三月,复为右仆射,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兼枢密使。吏部侍郎晏敦复有忧色,曰:"奸人相矣。"

五月,金使乌陵思谋至宋议和,宋使王伦亦来归。

金熙宗完颜亶即位后,大臣倾轧,其政渐衰,遂对宋产生和战两派。太师完颜宗盘(蒲卢虎)、左副元帅完颜昌(挞懒)主和,完颜宗弼(兀术)主战。时主战派处于劣势,熙宗同意议和,许还徽宗梓宫及皇太后韦氏(高宗之母,公元1127年,被俘北去)和河南诸郡,并遣使至宋。

金使至,议以吏部侍郎魏矼为陪同,矼固辞曰:"顷任御史,尝言和议之非。"桧问何以不主和,矼具陈敌情难保。桧曰:"公以智料敌,桧以诚待敌。"红曰:"相公固以诚待敌,第(意为但)恐敌不以诚待相公。"桧不能屈,乃改命。

时高宗闷然不乐,曰:"太后(韦氏)春秋高,朕旦夕思念,欲早相见。此所以不惮屈己,冀和议之速成也。"桧曰:"屈己议和,此人主之孝也。"

继而高宗得知金许以还徽宗梓宫和韦氏及河南诸郡,大喜,曰:"若敌人能从朕所求,其余一切,非所较也。"十月,桧独谓高宗曰:"臣僚畏首尾,多持两端,此不足与断大事。若陛下决欲讲和,乞专与臣议,勿许群臣干预。"高宗日:"朕独委卿。"但赵鼎反对议和,由是罢其相位。鼎入辞高宗出,见桧,一揖而去,桧憾之。

鼎既去,桧独当政,决意议和。朝廷反和议者,相继离去。桧前往说服礼部尚书张九成,曰,"且同桧成此事,如何?"九成不许。他日,桧又说之,九成曰:"未有枉己而正人。"桧为之变色。殿中侍御史张戒上书,乞请留赵鼎,并论和议之非。枢密副使王庶与桧尤不合,奏七上,始终言和议之非,且谓桧曰:"公不思东都抗节全赵时,而忘此敌邪?"桧方挟金人自重,尤恨庶言,遂贬之。

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书,请斩桧与王伦以谢天下。铨书上,上下汹汹,数日不定。高宗谓桧曰:"朕本无黄屋(帝王车盖,意为帝王)心,今横议若此,据朕本心,唯有养母耳。"桧曰:铨"狂妄上书,语言凶悖,仍多散副本,意在鼓众劫持朝廷。"并奏请"除名勒停,送昭州(今广西平乐县)编管,永不收叙。"遂将铨械送贬所。敦复曰:"顷尝言桧奸,诸公不以然,今方专国,便敢如此。此人得君,何所不为!"

宜兴进士吴师古将铨奏书雕刻于木,监登闻院陈刚中以启送行。桧大怒,师古流放袁州(今江西宜春县),刚中贬知虔州安远县。赣有十二邑,安远最偏僻,地恶瘴深,谚云:"龙南、安远,一去不转。"刚中果死于安远。奉礼郎冯时行言和议不可信,至引汉高祖分羹事(项羽欲迫刘邦放弃广武地区,言将烹被俘刘邦之父亲刘执嘉,邦曰:"必欲烹而翁,幸分我杯羹。")。高宗曰:"朕不忍闻。"颦戚而起。桧遂贬时行于万州(今四川万县)。其他因反和议而得罪者尚多。


太尉岳飞,时在鄂州(今湖北武昌县),上书曰:"金人不可信,和议不可恃。相臣谋国不减,恐贻后人讥。"桧由是记恨在心。十一月,金、宋议定,金册封宋高宗为宋帝,宋称藩于金,年赠银绢五十万两匹;金则归还河南诸地,还徽宗梓宫及皇太后韦氏。十二月,桧见金使于其馆,代高宗受国书;桧命三省、枢密院吏朝服以迎金使者。时论以桧首创和议,致亏国体,观者莫不愤叹。九年(公元1139年)正月,高宗以金来和,大赦天下。并对文武官员加官进爵。岳飞又上书,曰:"今日之事,可忧而不可贺,勿宜论功行赏,取笑敌人。"桧益恨之,遂成仇隙。时,澧州推官韩𬘓等人,皆言金人叵测。迪功郎张行成献《询荛书》二十篇,大意言自古讲和,未有终不变者,并提出预防之策。桧悉加黜责。

七月,金主战派右副元帅元颜宗弼(兀术)杀宗盘。八月,杀昌。并拘王伦,败盟毁约。桧得知此一消息,亦不为备。少师韩世忠请乘懈攻金,桧不许。

十年(公元1140年)五月,金集举国之兵,分四路:一出山东,一侵河南,一犯陕西,而宗弼总兵十万,直指汴京。不出一旬,金尽陷三京及其附近之地。高宗大怪。御史中丞王次翁(为桧所荐)惧桧得罪,谓高宗曰:"事有小变,更用他相,后来者未必贤。"高宗深然之,桧位遂安。

在抗金战争中,桧极尽破坏之能事,在顺昌(今安徽阜阳县)战斗中,宋将刘锜以灵活机动之战术,使金兵惶惶不可终日,昼夜未敢下马,死伤甚众。宗弼前往救援。在此紧急关头,桧竟奏令锜班师。锜得诏不动。宗弼不能支,乃退还汴京。时,其他战场形势也很好,张俊(淮西宣抚使)克亳州(今安徽亳县),王胜(统制官)克海州(今江苏东海县),岳飞(湖北京西宣抚使兼河南北诸路招讨使)克郾城(属今河南省),几获宗弼,张俊(永兴军路经略副使)战胜于长安,韩世忠(京东宣抚使)胜于泇口镇(在今江苏邳县西北),诸将所向皆奏捷,而桧力主班师,不许深入。桧知飞志锐难屈,乃一日十二道金牌,令飞急回。飞愤怒泣下,曰:"十年之功,废于一旦!"乃引军还。民遮马哭曰:"我等顶香盆,运粮草,以迎官兵,金人皆知之,今去,我等无谯类矣!"飞亦悲泣,取诏示之曰:"吾不得擅留。"哭声震野。宋兵一退,金兵乘机复占河南之地,同时进占江淮。

九月,(秦桧)封为莘国公(《续资治通鉴》为华国公)。十月,进左银青光禄大夫,改封为卫国公。

十一年(公元1141年)正月,宗弼再次举兵,取寿春(今安徽寿县),入庐州(今合肥市)。之后,宋诸将连战皆捷。桧又令班师,诸将遂弃地而归,自是不复出兵。时,宋三大将韩世忠、张俊、岳飞,各统大军独当一面,桧以其有难制之势,且有碍和谈,遂决心尽收其兵权。四月,桧密奏三大将"论功行赏",世忠、俊并为枢密使,飞为副使,皆留院治事,实夺其兵权。六月,桧以去三大将兵权有功,加特进,进左仆射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。七月,加少保。

继而桧决心杀飞。先是桧逐宰相赵鼎,飞不满,常对客叹息;又以收复失地为己任,不肯附和议;当读桧奏"德无常师,主善为师"之语,恶其欺骗,愤愤不平。后(公元1141年,秋),宗弼致书桧,曰"汝朝夕以和请,而岳飞方为河北图,必杀飞,始可和。"桧亦以飞不死,终梗和议。己必及祸。乃令右谏议大夫万俟卨诬其罪,定计杀之。卨章四上,飞遂降为节度使,充万寿观使。

九月,鄂州前军副都统制王俊诬告飞旧将张宪谋据襄阳谋反。张俊立即上奏,此正中桧下怀。桧遂言宪有异图,假称金兵侵上游,希朝廷复令飞掌兵,而己为之副。桧欲借此诛飞,遂送飞父子(即岳云。云为飞养子,官至左武大夫)于大理狱。世忠不能平,因此问桧。桧曰:"飞子云与宪书虽不明,其事体莫须有。"世忠忿然曰:"莫须有三字,何以使人心甘!"世忠因而罢。世忠自此杜门谢客,绝口不言兵,常跨驴携酒,游西湖以消时光。

十一月,宋金签订和议:宋称臣于金,以淮水中流为界,宋割唐、邓(今河南唐河、邓县)及商、秦二州(今陕西商县、甘肃天水市)之一部,岁贡银二十五万两、绢二十五万匹。史称"绍兴和议"。桧亦遵金命,奏请毒杀飞于狱中,斩云于都市,天下冤之,闻者流涕。

十二年(公元1142年)九月,桧为太师,封魏国公。初,桧与张俊同主和议,约尽罢诸将,独以兵权归俊;故俊全力助会。及诸将罢,俊独掌兵权。至此,俊居位已年余,尚无去意,桧乃令其党徒江邈论其罪,俊乃求去位,遂免。邈迁吏部侍郎。由是中外大权尽于桧,非其亲党及昏庸谀佞者,则不得用,忠正之士,多避山林间。朝政日益混乱,朝风更加腐败。十三年(公元1143年)八月,徽猷阁待制洪皓自金(被金扣留十五年)归。高宗曰:"卿不忘君,虽苏武(西汉时为中郎将。武帝命其出使匈奴,被扣十九年)不能过。"九月,皓谓桧曰:"忆室捻否?别时托寄声。"桧闻而变色。

室捻者,宗翰之左右手。初,桧在完颜昌军中,昌围楚州久不下,令桧起草告宋军书,意为促降,室捻知其情。故皓言及此,桧惊恐不安。时,宋官员莫有知此事者,桧遂使侍御史李文会诬之,皓即罢。而文会迁御史中丞。

成州团练使邵隆在金州(今陕西安康县),数至金境骚扰,桧深恨之。十五年(公元1145年)四月,隆暴死。或谓桧使人毒杀之。市人皆哭,为之罢市。

议和之初,宝文阁直学士晏敦复力抵和议,遂贬明州(在今浙江鄞县东)。桧使人说之曰:"公若曲从,两地旦夕可至。"敦复曰:"吾终不以身计而误国家;况姜桂(生姜和肉桂)之性,到老愈辣,请勿复言。"桧不能屈。十月,死于明州。

十七年(公元1147年)三月,封益国公。是月又毒死都指挥使牛皋,闻者莫不叹恨。皋原属岳飞军,遗言"所恨南北通和"。

而桧所荐为执政者,皆世无名誉,柔佞易制,不使参预政事,仅书名而已;对桧所荐者,百官不敢谒见,州县不敢通书信。桧还不使久居其位,未及一年半载,必以罪罢;且使居千里之外,又使人监视之。

二十年(公元1150年)正月,军校施全劫桧于道,未能得手,被捕。桧追问,全曰:"举国与金国为仇,尔独欲事金,我所以欲杀尔也!"全碟于市。自是之后,桧每出,列兵五十,持长挺以自卫。

桧久擅大权,富贵已极,然衰老日侵,疾病缠身,但仍不忘铲除异己者,以固其权。桧恨故宰相赵鼎入骨,常书赵鼎、胡铨、李光(故参知政事。常面折桧)姓名,必欲杀之而后已。及鼎死(公元1147年),其恨尤不解,欲杀鼎子赵汾。二十五年(公元1155年)十月,指使其党徒诬告汾,捕之入狱,惨遭毒打,体无完肤。又迫汾自诬与张浚等人谋大逆,一时贤士凡五十三人,皆受牵连,桧所恨者皆与。狱方欲上,而桧已病危。

高宗至桧宅探视,桧唯流涕,无一语;高宗亦为之挥涕,并解红帕赐桧拭泪。

是月,死。年六十六。赠申王。谥曰忠献。开禧二年(公元1206年)四月,夺其王爵,改谥曰谬丑。嘉定元年(公元1208年),奸臣史弥远又奏复其王爵、赠谥。



靖康末,桧为坚持存赵氏而反对张邦昌为帝,为金所执北去,天下高之。在金期间,为金人收买纵归。至宋,两据相位,凡十九年。其主要目标,破坏抗金战争,使宋称臣于金,其手段:

上制高宗。他结内侍和医师侦察高宗动静,高宗一举一动必能及时知之;又日进珍宝、珠玉、奇玩、钱财;使士人歌颂太平中兴圣治之美。高宗喜之,对桧宠眷无比。后高宗虽知其跋扈,但惧而不敢发。

下排异己。凡不附己者,或杀,或贬,或避于山林间。所启用者,不是亲属,就是一些昏庸无耻之徒。

桧为人阴险奸诈,性残忍,实为国史之第一大奸臣,社稷民众因之遭受深重灾难,使南宋几至灭亡,一直为国人所唾骂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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